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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孚安

左建华

合伙人
邮箱:zuolawyer@china-legal.net

 

工作领域:

  毕业于复旦大学法学院(中国),获得物理学学士学位、法律硕士学位,经历了严格的知识产权(飞利浦知识产权研究院)和股权并购的学习,擅长于诉讼与仲裁、公司治理、刑事辩护等领域,精于行为与证据分析。

代表性案例:

  典型案例:
♦华诚(福建)融资担保有限公司(委托人)与被告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、第三人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其他合同(拍卖保证金)纠纷案。
——经黄浦区人民法院一审、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二审,最终支持我方诉请,判令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退还委托人600万元人民币拍卖保证金。
♦胡某某(委托人)诉上海虹桥发展(集团)有限公司合同解除纠纷案。
——经长宁区人民法院一审、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审,最终支持我方诉请,判令上海虹桥发展(集团)有限公司返还委托人已经支付的合同价款2000万元人民币及相应利息。
♦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(委托人)诉上海汇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。
——经法院调解被告同意分期支付全部工程款及相应利息。
♦重庆联益汽车用品有限公司(委托人)与嘉实多贸易(广州)有限公司、嘉实多(深圳)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的《经销商合同》纠纷仲裁案。
——经上海仲裁委员我调解,得到了满意的仲裁结果。
♦赖某某(委托人)诉上海风声水起大酒店有限公司、朱某等股权确认纠纷案。
——经过代理人对筹备期间的资料、后续引进投资人的资料的仔细的分析、对比,做出了最佳的诉讼方案,经过一审、二审赢得诉讼,确认了委托人的股东资格及股权比例。
♦张某某纠集吴某某、张某某、周某某、林某某、王某某、廖某某、董某某、黄某某等持械抢劫苏某某24万元人民币案(即1999年上海市吴中路抢劫案)。
——经我们对相关行为与证据的缜密分析,做出了恰当的辩护,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,作出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、剥夺政治权利四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伍万元的判决。
♦王某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,涉案金额近400万元人民币。
——经杨浦区人民法院判决,作出判处有期徒刑三年、缓刑五年的判决。

  非诉案件:
♦上海某大型担保公司股权转让案;
♦上海某中型实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案;
♦上海某商业银行资产处置案;
♦江西某大型建设公司股权转让案;
♦海山集团长兴旅游度假山庄投资纠纷案;
♦华源集团昆山印染厂土地、厂房拍卖纠纷案;
♦品鑫纺织(上海)有限公司南通投资案;
♦上海圣飞美实业有限公司解散案;

教育背景:

2005-2008年 上海复旦大学 法律硕士

专业资格:

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律师

工作经验:

  开始律师执业生涯前,任某投资公司运营总监,丰富了有关公司运营、风险管理、财务管理、项目管理等实际经验。
曾先后执业于上海汇鸿(现“华夏汇鸿”)律师事务所,上海泛利律师事务所,于2014年9月创办上海孚安律师事务所。

工作语言:

中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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